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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程旭)日前,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工作方案,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行动旨在进一步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着力解决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厨房环境不卫生、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等突出问题,推动集中用餐单位及其承包经营企业管理明显规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环境卫生明显改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明显减少,逐步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
方案提出,针对通风、防蝇防鼠防虫、冷藏冷冻等设备设施,库房、操作间、分餐间等关键场地场所,严格按照频次、监督检查操作指南等要求,加大检查力度,着力解决餐饮环境脏乱差问题。针对晨检、食物储存、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对照有关规范要求,重点检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等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督促限期全部整改。
方案还提出,严管承包经营行为。重点排查承包经营企业以及承包经营的食堂是否取得相应经营资质,是否依法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
《中国教育报》2023年08月25日第1版
作者:记者 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