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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近日对宁波骐惠物流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行为作出责令停业整顿5天的行政处罚。
主要违法事实是: 2023年6月15日,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进行了查询:发现宁波骐惠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一年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个周期2022年11月1日2023年11月1日)存在有多次超限运输的情况。2023年6月15日14时30分许,我北仑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前往宁波骐惠物流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存在多次超限的情况进行调查,经查:宁波骐惠物流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的范围为:货运:普通货运。通过执法人员查询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发现该公司在2023年共有三起违法超限运输的行政处罚,分别为浙B3R976一起、浙B3T663两起。该公司共有货车11辆,超限运输车辆已经占比公司货运车辆总数的18%,涉嫌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其行为涉嫌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5天。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潇湘晨报综合